私自取走他人的钱通常算违法行为,可能涉及民事侵权甚至构成刑事犯罪,具体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
从民事角度来看,公民对自己的合法财产享有所有权,受法律保护。未经他人同意私自取走其钱财,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财产所有人有权要求侵权人返还财产,若造成损失的,还可要求赔偿损失。例如,在日常生活中,未经室友同意拿走其放在桌上的现金用于自己消费,这种行为就侵犯了室友对该笔现金的财产权,室友有权要求返还。
从刑事角度分析,根据不同情形可能涉及不同罪名。如果是在他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秘密窃取他人财物,达到一定数额标准,就可能构成盗窃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比如,潜入他人家中,将他人放在保险柜里的现金拿走,这就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如果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趁人不备公然夺取他人财物,则可能构成抢夺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如果是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还可能构成侵占罪。侵占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
当然,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有正当理由,如基于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在合理范围内取走他人财物以实现自己的债权等,可能不被认定为违法行为,但这种情况需要有充分的证据和法律依据支持。私自取走他人钱财一般是违法的,严重的会触犯刑法。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