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造成他人轻伤一般构成故意伤害罪,通常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家暴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当家暴行为导致他人达到轻伤的程度时,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这种行为会构成故意伤害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明确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家暴导致轻伤的量刑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比如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故意程度,如果犯罪嫌疑人是长期、多次实施家暴行为,主观恶性较大,那么在量刑时可能会更倾向于判处相对较重的刑罚。反之,如果是因一时冲动、偶发性的家暴行为导致轻伤,在量刑时可能会相对从轻。
犯罪嫌疑人的悔罪表现也会影响量刑。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后积极主动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自首、立功等情节,法院在量刑时通常会从轻处罚。相反,如果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态度恶劣,甚至对被害人继续进行威胁等,那么可能会被判处相对较重的刑罚。
同时,考虑到家暴案件的特殊性,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也会注重保护被害人的安全和权益,可能会采取一些特殊的措施,如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等,以避免被害人再次受到伤害。家暴导致轻伤的具体判刑需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依据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