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增资股东变更登记流程主要包括内部决策、准备材料、申请登记、审核与领取新执照几个阶段。
内部决策阶段。公司需要召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对增资及股东变更事宜进行讨论和表决。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作出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在表决通过后,需形成书面的股东会决议或股东大会决议,明确增资的金额、方式、新股东的基本情况等重要事项。
准备材料阶段。这一阶段需要准备的材料主要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者新的公司章程;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增资的验资证明(如果需要);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等。这些材料是办理变更登记的基础,务必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然后进入申请登记阶段。公司需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选择现场提交或通过工商部门指定的线上平台提交。提交后,工商部门会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如发现材料存在问题,会要求公司进行补充或修改。
之后是审核阶段。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详细审核,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审核的时间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一般在几个工作日到几周不等。
领取新执照阶段。如果审核通过,公司可以按照工商部门的通知,携带相关证件前往领取新的营业执照。新执照上会体现增资及股东变更后的信息,至此,股权增资股东变更登记流程完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