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有身份证据、婚姻关系证据、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子女抚养证据、家庭财产证据、双方经济状况证据、离婚损害赔偿的证据等。
身份证据,主要是用以证明当事人的身份信息,通常需要准备原告和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复印件。这是确定诉讼主体资格的重要依据,法院需要通过这些材料明确当事人的身份和基本情况。
婚姻关系证据也必不可少,一般是结婚证或者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是证明夫妻关系合法存在的关键文件,若结婚证丢失,婚姻登记机关的证明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它能证实双方存在婚姻关系,是提起离婚诉讼的基础。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是核心材料之一。这类证据形式多样,例如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可以提供分居协议、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等;存在家庭暴力情况的,要提供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伤情照片等;若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可提供公安机关的处罚记录、戒毒所的证明等。这些证据能帮助法院判断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从而决定是否准予离婚。
子女抚养证据方面,如果涉及子女抚养权问题,需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以证明子女的身份和年龄。同时,还可以提供自己的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子女的生活学习情况等证据,来争取子女的抚养权。
家庭财产证据主要是为了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和状况。包括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明细、股票账户信息、债权债务凭证等。这些证据有助于在离婚时公平合理地分割财产。
双方经济状况证据,如工资单、收入证明、纳税凭证等,能反映双方的经济能力,对于确定子女抚养费、财产分割比例等有重要参考价值。
若存在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如一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如重婚的结婚证、与他人同居的照片视频、家庭暴力的相关证据等,以支持自己的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