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拿房产证需缴纳契税、维修基金、登记费等费用,此外还可能涉及印花税、交易手续费等。
契税:契税是房屋买卖中国家规定必须交的税收,一般按合同中标明的房屋价款的一定比例征税。对于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不过,北上广深暂不适用上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契税优惠政策,仍按照3%的税率征收契税。
维修基金:维修基金是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的资金。在南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标准为:配备电梯的商品住宅,购房人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交存;不配备电梯的商品住宅,购房人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2%交存。
登记费:住宅类房屋登记费为每件80元;非住宅类房屋登记费为每件550元。
印花税:目前,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但对于非住宅类房屋,需要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
交易手续费:新建商品房的房产交易手续费按照3元/平方米收取,由转让方承担。经济适用房的房地产交易手续费减半收取,由买方承担。其他情况的房地产交易手续费按照6元/平方米收取,由交易双方各承担50%。
在实际办理房产证时,具体的费用缴纳情况可能会因房屋性质、面积、价格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前向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或相关机构进行详细咨询,以确保准确了解所需缴纳的费用。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