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网贷逾期不会影响子女上大学。但如果网贷逾期被起诉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可能会对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产生影响,就读普通大学通常不受影响。
在正常的网贷逾期情形下,这属于个人的债务违约行为,主要影响的是逾期者本人。网贷平台会对逾期者进行催收,包括电话催收、短信提醒等,同时会在逾期者的个人征信报告或者大数据信用记录上留下不良记录,这会对逾期者自身后续的信贷业务办理、部分工作入职等产生负面影响。
当网贷逾期情况较为严重时,比如被网贷平台起诉到法院,且法院判决后逾期者有能力履行还款义务却拒不履行,此时法院可以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旦成为失信被执行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会受到限制。这是因为高收费私立学校收费标准远高于普通学校,而失信被执行人有义务履行生效判决,却不履行还款义务,若允许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可能会被认为有逃避执行的嫌疑。
但对于子女就读普通大学,包括公立的本科、专科院校等,通常是不会受到影响的。因为普通大学的教育是国家保障公民受教育权利的体现,不会因为父母的债务问题而剥夺子女接受教育的机会。子女凭借自己的努力通过高考等途径被普通大学录取后,依然可以正常入学就读。
所以,网贷逾期本身一般不会影响子女上大学,但如果发展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程度,会对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产生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