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发回重审的,二审诉讼费会退还。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相关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这是明确的法律规定,旨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当事人因不合理的程序或结果而承担不必要的费用。
从法律原理角度来看,二审发回重审意味着二审程序并没有对案件作出实质性的最终裁判,案件将回到一审程序重新进行审理。既然二审没有完成其应有的裁判功能,那么要求当事人承担二审的诉讼费用就是不合理的。退还二审诉讼费体现了公平原则,让当事人的经济负担与司法程序的实际进展相匹配。
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无需过于担心退费的流程。通常情况下,法院会按照规定主动办理退费手续。当二审法院作出发回重审的裁定后,会依据相关规定启动退费程序,将上诉人已交纳的二审案件受理费退还给上诉人。当事人只需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材料,等待退费到账即可。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二审诉讼费会退还,但如果案件再次进入二审程序,当事人可能需要重新交纳二审诉讼费。这是因为新的二审程序是一个独立的司法程序,需要按照规定收取相应的费用。
综上所述,二审发回重审时二审诉讼费会退还,这是法律的明确规定,也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和体现司法公平的重要举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