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期内指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劳动者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受到竞业限制协议约束的时间段。在此期间,劳动者需按照协议规定,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竞业限制的定义与目的。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为保护自身商业秘密和竞争优势而与劳动者达成的一种约定。商业秘密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一旦泄露可能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通过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企业可以在一定时间内限制劳动者的就业选择,防止其将掌握的商业秘密泄露给竞争对手,从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竞业限制期的时长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在实际操作中,具体的竞业限制期限会根据不同行业、岗位以及商业秘密的重要程度等因素来确定。例如,一些高新技术行业,由于技术更新换代快,商业秘密的时效性较强,竞业限制期限可能相对较短;而对于一些传统行业,商业秘密的有效期可能较长,竞业限制期限也可能相应延长。竞业限制期内的权利与义务。在竞业限制期内,劳动者有遵守协议约定的义务,不能进入竞争单位工作或从事竞争业务。同时,劳动者也享有获得经济补偿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甚至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用人单位在竞业限制期内也有监督劳动者是否遵守协议的权利,如果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