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假离婚”并非法律概念,从法律角度不存在“假离婚”,只要办理了离婚登记,婚姻关系即解除。不建议通过“假离婚”方式购房,若执意如此,办理流程包括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之后以单身身份购房,后续再考虑复婚。但这存在诸多风险。
首先要明确,“假离婚”在法律上没有依据,一旦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了离婚手续,婚姻关系就会合法解除。
如果选择协议离婚来“假离婚”购房,第一步是夫妻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协议内容应详细、明确,避免日后产生纠纷。第二步,夫妻双方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第三步,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离婚协议书是否自愿、对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合理等。第四步,经过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此时婚姻关系正式解除,之后就可以以单身身份按照购房政策去购买房屋。
若选择诉讼离婚,一方需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法院受理后会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且认定夫妻感情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拿到离婚判决书后,婚姻关系同样解除,也能以单身身份购房。
“假离婚”购房存在巨大风险。比如可能弄假成真,一方不愿复婚;财产分割可能导致一方权益受损,且一旦被发现利用“假离婚”规避政策,可能面临法律责任和信用风险等。所以,不建议采用这种方式购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