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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后财产分割后悔了怎么办

2025-11-30 05: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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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泓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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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后悔,可根据不同情况处理。若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可向法院起诉,但需证明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法院才会支持变更或撤销该协议;若超过一年才提出,法院一般不予受理;若发现对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可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依据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这里的一年是除斥期间,是一个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也就是说,必须在协议离婚后的一年时间内提出反悔诉求。

不过,法院受理并不意味着一定会支持反悔方的请求。法院审理后,若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例如,夫妻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一方以威胁对方生命安全等方式迫使另一方签订了不公平的财产分割协议,这种情况下受胁迫方在一年内起诉,法院查证属实后可能会支持其变更或撤销协议的请求;但如果只是因为离婚后觉得自己分少了,而没有证据证明存在欺诈、胁迫等法定情形,法院通常不会支持。

如果超过了一年才对财产分割表示后悔,由于已经过了法定的除斥期间,法院一般不会受理此类案件。

若在离婚后发现另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受损方可以自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比如,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在离婚前偷偷将夫妻共有的一辆汽车变卖并转移了款项,此时受损方就可以在发现后的三年内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该部分财产。

协议离婚后财产分割后悔了怎么办(0)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六十七条

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以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保护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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