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彩礼钱归属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可能归女方、男方,也可能由双方共同所有。
在司法实践中,关于离婚时彩礼钱的归属问题,要依据不同情形来确定。
如果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在离婚时,男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一般会予以支持。在这种情况下,彩礼钱可能会归男方所有。例如,男方家庭为了支付彩礼背负了巨额债务,导致生活陷入困境,而双方结婚后又没有共同生活,那么离婚时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如果彩礼是在结婚登记前赠与女方的,通常会被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因为在赠与行为完成时,财产的所有权就转移到了女方手中,离婚时自然归女方。比如,在订婚仪式上,男方父母将彩礼交给女方,这可以看作是对女方的赠与,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彩礼是在结婚登记后赠与的,且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女方个人的,那么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分割的方式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则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在一些地区存在特殊的风俗习惯,对于彩礼的归属可能有不同的规定。在处理彩礼归属问题时,也需要考虑当地的风俗习惯,但前提是这些习俗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离婚时彩礼钱的归属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