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申请公租房的几率大小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结合多方面因素判断。若符合当地公租房申请条件,申请几率较大;若不符合条件,申请则难以成功。
公租房是为解决中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而设立的保障性住房,其申请有明确的条件要求,离婚这一情况本身并非决定申请几率的关键因素,而是要综合考量申请人是否满足各项标准。
从收入方面来看,各地对申请公租房的收入有不同限制。一般而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收入需低于规定标准。例如,一些城市规定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某个具体金额,若离婚后申请人的收入在该标准范围内,在收入这一项上就满足了申请条件,有助于提高申请几率;反之,若收入过高,则不符合要求。
住房状况也是重要考量因素。通常要求申请人在本地无自有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离婚后,如果申请人确实没有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面积过小,符合当地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那么在住房条件上符合要求,会增加申请成功的可能性。
不同地区还可能有其他规定,比如户籍要求,部分城市要求申请人具有当地户籍,或者在当地连续缴纳社保、公积金达到一定期限等。离婚申请人只有满足了这些全部要求,才有可能成功申请到公租房。
值得注意的是,公租房的房源数量也是影响申请几率的外部因素。在一些公租房房源充足的地区,只要符合条件,申请成功的几率相对较大;而在房源紧张的地区,即便符合条件,也可能需要排队轮候。所以,离婚申请公租房的几率要综合多方面情况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