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信用卡没有能力偿还不一定会坐牢。一般情况下,信用卡欠款属于民事纠纷,但如果存在恶意透支等符合信用卡诈骗罪的情形,就可能面临刑事处罚而坐牢。
在正常的信用卡使用过程中,若因客观原因如失业、突发重大疾病等导致暂时没有能力偿还信用卡欠款,通常银行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催收,之后可能会采取法律手段,通过民事诉讼要求持卡人还款。这种情况下,即便持卡人败诉,也只是承担民事还款责任,不会涉及坐牢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较大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所谓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行为。这里的“数额较大”,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是指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
例如,持卡人明明有还款能力却故意不还,或者在透支消费后故意逃避银行催收,改变联系方式、住址等,就可能被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旦被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就会面临刑事处罚。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所以,欠信用卡没有能力偿还本身不一定会坐牢,但如果构成恶意透支等信用卡诈骗情形,就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当面临信用卡还款困难时,持卡人应及时与银行沟通,尝试协商还款方案,避免陷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