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无证护士引发的医疗事故,应通过及时采取救治措施、封存相关资料、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协商或诉讼索赔等步骤来处理。
当发现无证护士导致医疗事故时,第一要务是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医疗机构要立即组织专业的医护人员对患者进行全力救治,避免损害后果进一步扩大。这不仅是对患者生命健康负责,也是后续处理事故的基础。
要及时封存和收集相关的证据资料。这包括病历、诊断证明、护理记录、用药清单等医疗文件。这些资料是认定医疗事故的关键依据,必须妥善保存。在封存过程中,要确保程序合法合规,医患双方都要在场,并且在封存清单上签字确认,以保证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可以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患双方可以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患者或其家属也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卫生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进行鉴定。鉴定过程中,专家会根据相关证据和医学专业知识,对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级等作出科学的判断。
对于责任认定,若鉴定结果确定为医疗事故,无证护士及相关医疗机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无证护士的行为违反了《护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如罚款、吊销执业资格等;医疗机构也存在管理不善的问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在赔偿方面,医患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双方根据鉴定结果和相关法律规定,就赔偿的项目和金额进行沟通和谈判。如果协商不成,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的判决。
卫生行政部门还会对该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对于医疗机构和相关责任人的违法行为,会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以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