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认定书出错时,可通过申请复核、提出异议以及提起行政诉讼等方式来解决。
申请复核是较为常见的途径。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如果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负责复核的部门会对事故认定的事实、证据、适用法律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
在后续的处理过程中提出异议也是可行的。如果事故进入到调解或者诉讼程序,当事人可以在这些环节对事故认定书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认定书存在错误。比如在民事诉讼中,事故认定书只是作为一项证据,法院会对其进行审查判断,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认定书有误,法院可以不采信该认定书,而是根据查明的事实来进行责任划分。
关于行政诉讼。虽然目前对于事故认定书能否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存在一定争议,但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当事人认为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认定书的行为存在违法违规等情况,也可以尝试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不过在实践中,行政诉讼的难度相对较大,需要有较为充分的证据和合理的理由。
当事故认定书出错时,当事人要及时采取合适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注意在各个环节中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以便更好地证明自己的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