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孩子抚养权,通常需要准备身份证明、协议书等证件,手续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出具公证书等。
首先来说需要的证件。一般情况下,各方当事人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件,例如身份证、户口簿等,这是用以证明当事人身份的基本材料。如果是监护人代为办理,监护人除了提供自身的身份证件外,还需要提供监护关系证明,比如出生证明等能体现监护关系的文件。
若涉及孩子抚养权的协议书,那么该协议书是必须提供的重要证件。协议书中应明确孩子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方式和金额、探视权等关键内容,且协议书需是各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合法合规。孩子的出生证明也是必不可少的,它能证明孩子与父母之间的亲子关系。
具体的手续。第一步是申请,当事人需亲自到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申请时要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表中要详细填写当事人的基本信息、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等内容。
第二步是受理,公证机构会对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公证机构会要求当事人补充或修改。
第三步是审查,这是公证过程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公证机构会对当事人的身份、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进行审查,核实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同时,还会审查协议书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步,经过审查,若公证机构认为申请事项真实、合法,会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能证明孩子抚养权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整个公证过程中,当事人要积极配合公证机构的工作,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第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