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二审结果的作出时间因案件性质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情况下,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法定情形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在刑事诉讼中,二审程序对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及确保司法公正起着重要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二审的审理期限作出了明确规定。通常而言,二审法院从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开始计算,两个月内要作出结果。这是基于司法效率和及时定分止争的考虑,避免案件久拖不决。
部分案件由于其复杂性和特殊性,可能无法在两个月内审结。比如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这类案件关乎被告人的生命权,必须进行更加严谨、细致的审查,以确保判决的准确性和公正性。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除了要审理刑事部分,还要处理民事赔偿等相关问题,涉及的法律关系更为复杂,所需时间也会相应增加。
当遇到上述特殊案件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延长两个月。这为处理复杂案件提供了更充裕的时间。但如果案件存在极为特殊的情况,经过延长两个月仍无法审结,此时就需要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进一步延长审理期限。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其审理期限不受前面规定的限制,而是由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自行决定。这样的规定体现了灵活性,能够适应不同类型、不同复杂程度案件的需要,保障司法审判的质量和公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