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3年缓刑4年通常情况下不用坐牢,但有条件限制。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遵守相关规定,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若违反规定,可能会被撤销缓刑,重新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在我国刑法体系中,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制度,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缓刑4年意味着犯罪分子被判处了3年的有期徒刑,但给予4年的缓刑考验期。
缓刑期间无需在监狱服刑:在这4年的缓刑考验期内,犯罪分子不用在监狱里度过,而是在社区接受社区矫正。他们可以像正常人一样生活、工作,但需要遵守一系列规定。比如,要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等。
考验期结束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如果犯罪分子在这4年的缓刑考验期内,严格遵守了相关规定,没有再犯新罪,也没有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并且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那么在4年考验期满后,原判的3年有期徒刑就不再执行,也就意味着不用再去坐牢了。
违反规定可能会被收监:如果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了上述规定,情节严重的,就可能会被撤销缓刑,重新收监执行原判的3年有期徒刑。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也会被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然后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犯罪分子就需要到监狱服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