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审核通过的时间一般是在三日以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这意味着,通常情况下,司法机关会在接到取保候审申请后的三天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答复。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具体的审核时间可能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案件的复杂程度是一个重要因素,如果案件涉及众多证据需要核实、涉及大量人员或者存在复杂的法律适用问题,司法机关可能需要更多时间来进行全面审查和评估,这种情况下,虽然法律规定了三日的期限,但可能会因为客观情况导致实际审核时间有所延长。
司法机关的工作效率和工作安排也会对审核时间产生影响。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的工作负荷和流程存在差异,一些业务繁忙的司法机关可能在处理申请时需要排队等待,这也可能使得审核时间超过三日。
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申请,司法机关会及时作出同意的决定,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而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也会按照规定告知申请人不同意的理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相关人员在申请取保候审时,应充分了解法律规定的时间要求和流程,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