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给子女一方,需先确定遗产范围和继承方式,之后按不同继承方式办理相应手续,可能涉及到开具相关证明、办理公证、进行过户登记等流程。
要明确遗产的范围。这包括被继承人的房产、车辆、存款、股权等各类财产。只有确定了遗产范围,才能准确进行后续的继承手续。
继承方式主要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如果是法定继承,即被继承人没有留下遗嘱,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进行继承。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之一,若要继承遗产,需开具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可以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证明其已经去世。同时,要开具亲属关系证明,一般由被继承人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证明子女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
若存在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立下遗嘱明确将遗产留给该子女。需要对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确认。如果遗嘱是经过公证的,其效力较高。若遗嘱未公证,可能需要其他继承人配合确认遗嘱的效力,必要时可通过法院诉讼来确定。
对于一些财产,如房产、车辆等,需要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以房产为例,子女在取得上述相关证明后,需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产证、亲属关系证明、遗嘱(如有)等材料,按照不动产登记中心的要求填写申请表,缴纳相关费用后,即可完成房产的过户手续。
对于银行存款的继承,子女要携带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本人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到银行办理。银行会根据规定进行审核,将存款支付给继承人。
如果涉及到股权等其他财产的继承,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手续。可能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等手续。遗产继承给子女一方需要根据不同的财产类型和继承方式,按照相应的程序和要求办理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