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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找不到人几次判离了

2025-09-30 14:4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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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亚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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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德和衡(宁波)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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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找不到人时,法院判决离婚并非依据起诉次数,而是看是否符合法定离婚条件。若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即使是第一次起诉,法院也可能判决离婚;若不符合条件,即便多次起诉,也不一定会判离。

离婚诉讼中,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当离婚时找不到对方,法院通常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送达是指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送达后,法院会正常开庭审理。

如果原告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存在上述法定离婚情形,即便被告未出庭,法院也可能会判决离婚。但如果证据不足,法院可能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在司法实践中,第一次起诉离婚时,若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一般会判决不准离婚。但在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所以,不能简单地以起诉次数来判断是否会判离,关键在于是否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离婚找不到人几次判离了(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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