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判决书无需领取离婚证书。法院的离婚判决书与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持有离婚判决书即证明婚姻关系已经解除,无需再去领取离婚证。
在我国,解除婚姻关系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达成一致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会颁发离婚证;另一种是诉讼离婚,由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当法院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书且该判决书生效后,就意味着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经合法解除。
离婚判决书的效力等同于离婚证。这是因为离婚判决书是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对离婚案件审理后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它体现了司法机关对婚姻关系的审查和裁决,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性。一旦判决书生效,双方的婚姻关系在法律上就不复存在,与领取离婚证所产生的法律效果是完全一样的。
无需重复办理离婚证明。当事人持有生效的离婚判决书,在需要证明自己婚姻状况时,该判决书就可以作为有效的证明文件。例如在办理再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会认可离婚判决书,不会要求当事人再去换取离婚证。
判决书生效的确认。一审离婚判决书通常需要在双方当事人收到判决书后,经过15天的上诉期,若双方均未上诉,判决书才会生效;二审离婚判决书一经作出即生效。当事人可以通过联系主审法官或查看法院送达的相关文书来确认判决书是否已经生效。
有了生效的离婚判决书,就不需要再去领取离婚证书,它能充分证明婚姻关系的解除。

法律依据: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