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销流程主要包括成立清算组、展开清算工作、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提出清算方案、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登报公告、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注销银行账户等步骤。
第一步:成立清算组。根据《公司法》规定,自然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解散,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由股东组成,其职责是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等。
第二步: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余财产、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并吊销营业执照。
第三步: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第四步:提出清算方案。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清算方案的内容包括清算费用、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应缴纳的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等。
第五步: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到公司主管国税局、地税局办理税务注销手续,需携带相关资料,如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发票领购簿、空白发票等,按要求填写注销申请表,经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领取税务注销证明。
第六步: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准备好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股东会决议、公司原始档案等资料,前往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工商局会收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第七步:登报公告。在当地报纸上刊登公司注销公告,公告内容一般包括公司名称、注册号、清算组联系方式等信息,公告期通常为45天。
第八步: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公告期满后,携带登报报纸原件、公司清算报告、注销申请书等资料,再次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工商局会出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第九步: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携带工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代码证正副本等资料,到质监局办理代码证注销手续。
第十步:注销银行账户。携带公司注销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等资料,到公司开户银行办理银行账户注销手续。至此,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的注销流程全部完成。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一条
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