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中常见的隐形陷阱有房屋产权问题、房屋质量隐患、交易资金风险、中介违规操作等。
房屋产权问题是较为常见的陷阱之一。有的房屋可能存在多个共有人,若部分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售房屋,后续可能引发纠纷,导致交易无法顺利完成。比如夫妻共有房产,一方瞒着另一方将房子挂牌出售,当另一方发现后不同意交易,购房者就会陷入麻烦。还有可能房屋存在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的情况,如果购房者在未了解清楚的情况下签订合同并支付款项,可能会遭受重大损失。
房屋质量隐患也容易被忽视。一些卖家可能会对房屋的质量问题进行隐瞒,比如房屋存在漏水、墙体裂缝等问题。这些问题在看房时可能不易察觉,尤其是一些隐蔽的地方。等购房者入住后才发现问题,此时再找卖家解决往往比较困难,可能会陷入卖家和物业相互推诿的困境。
交易资金风险也不容忽视。在二手房交易中,涉及大额资金的往来。若资金监管环节出现问题,比如买家将购房款直接交给卖家,而卖家收到钱后却不配合办理后续手续,甚至卷款潜逃,买家的资金就会打水漂。即使有中介参与,也可能存在中介挪用资金的情况。
中介违规操作也是常见陷阱。部分不良中介为了促成交易,可能会夸大房屋的优点,隐瞒房屋的真实情况。他们还可能在合同条款上做手脚,设置一些不利于购房者的条款。有些中介甚至会收取额外的费用,以各种名义欺骗购房者。
还有可能存在户口迁移问题。卖家承诺会将户口迁出,但在交易完成后却迟迟不履行承诺,这会给购房者带来很多不便,尤其是涉及子女入学等问题。因此,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一定要谨慎小心,做好充分的调查和准备。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