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离婚男方支付抚养费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一、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二、具体计算方式1. 有固定收入的情况如果男方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例如,男方月收入为10000元,那么每月支付的抚养费可能在2000 - 3000元之间。如果需要抚养两个以上子女,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 无固定收入的情况若男方无固定收入,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比如男方从事个体经营,年收入不太稳定,此时可以参考当地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来计算抚养费。
3. 特殊情况当存在特殊情况时,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例如,子女患有重大疾病需要高额医疗费用,或者男方存在残疾等导致经济困难的情况,就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三、支付方式和期限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