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债务分摊需区分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个人债务。共同债务一般由夫妻共同承担,个人债务则由负债一方独自承担。
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界定。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例如,夫妻双方共同签字贷款买房所产生的债务,或者一方为家庭日常开销如购买生活用品、支付孩子学费等所借的款项,都属于共同债务。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比如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为个人投资所借的大额债务,且投资收益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通常认定为个人债务。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摊,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债务的形成原因等因素,公平合理地确定双方分担的比例。
对于个人债务,由负债一方自行承担还款责任。在离婚时,另一方无需对该债务负责。
在实际操作中,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应妥善处理债务问题,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如果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同时,债权人在主张债权时,也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债务的性质和金额。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