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被吊销并不直接影响子公司变更法人代表。子公司变更法人代表需按自身的法定程序进行,一般包括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决议、准备相关材料、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等步骤。
首先要明确,子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母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并不意味着子公司的运营和法人变更程序会受到直接阻碍。子公司在法律上有自己独立的财产、独立的意志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第一步,作出变更决议。通常需要召开子公司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决议一般需要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在股东会上,股东们需就变更法定代表人一事进行讨论并表决。而对于设有董事会的子公司,董事会有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总经理),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也可在董事会层面进行决策。决议需形成书面文件,明确变更的事项、新法定代表人的人选等内容。
第二步,准备相关材料。主要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任免文件;新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等。
第三步,申请变更登记。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子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登记机关会予以受理。审核通过后,登记机关会换发新的营业执照,上面会记载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信息。至此,子公司变更法人代表的程序完成。在整个过程中,子公司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操作,以确保变更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