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款函回复函的撰写需明确态度,说明情况并提出解决方案。一般包含标题、称谓、正文、结尾、落款等部分。
标题,通常可直接写“关于[催款函名称]的回复函”,清晰表明函件性质。称谓要写清催款方的全称,如“[催款公司全称]”,确保准确无误。
正文部分是核心内容。首先要对收到催款函表示知晓,例如“我司已收到贵方于[具体日期]发出的催款函”。接着说明对债务的态度,如果认可债务,可明确表述“我司对该笔债务无异议”;若存在争议,要详细阐述理由,比如“经我司核查,该笔款项中[具体金额]部分存在计算错误,原因是[具体原因]”。
对于还款情况,若已还款,需提供还款凭证相关信息,如“我司已于[还款日期]通过[还款方式]向贵方支付了[还款金额],附上银行转账凭证编号[具体编号]”;若未还款,要说明未还款的原因,如“因近期公司资金周转困难,主要是[具体困难原因],导致暂时无法按时还款”。然后提出解决方案,如“我司计划在[具体日期]前还款[具体金额],剩余款项将在[另一具体日期]前还清”。
结尾部分,可使用礼貌性用语,如“感谢贵方的理解与支持”。落款要写明回复单位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注明回复日期。
撰写催款函回复函时,语言要诚恳、准确、清晰,避免模糊不清或产生歧义的表述。回复函要依据事实,有理有据,以促进双方就债务问题达成妥善的解决方案。要及时回复催款函,体现积极解决问题的态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