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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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约定还款期限的保证期间如何确定

2025-11-21 02: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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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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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丰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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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约定还款期限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均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实践中,借款等债务关系里有时会出现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情况。对于保证期间的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明确规定。

当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时,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要给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也就是宽限期。保证期间就从这个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这是因为在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情况下,只有当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并给予合理宽限期后,才能明确主债务的履行期限,进而确定保证期间的起算点。

关于保证期间的时长,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有所不同,但在未约定保证期间时是一致的。根据法律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不管是哪种保证方式,在未约定还款期限且之后确定了宽限期届满作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的情况下,保证期间都是六个月。

例如,甲向乙借款,未约定还款期限,丙为保证人。之后乙要求甲在3个月内还款,这3个月就是宽限期。宽限期届满后,保证期间就开始计算,时长为六个月。在这六个月内,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如果超过这个期间,保证人可能就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所以,对于债权人来说,要及时在保证期间内主张权利,以保障自己的债权能够得到实现。

法律依据:

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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