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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怎样提取个人档案

2025-11-21 03: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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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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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品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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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提取个人档案需确认具备档案管理资质,然后开具调档函,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存档机构办理提取手续,经审核无误后进行档案交接。

单位要明确自身是否有档案管理资质。一般来说,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具备档案管理权限,可以直接接收和管理员工档案;而一些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不具备档案管理资质,需委托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等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档案管理。

若单位具备档案管理资质,接下来要开具调档函。调档函是提取档案的重要凭证,通常包含单位名称、被调人员姓名、调档原因、档案去向等信息,并且要加盖单位公章。调档函的内容必须准确无误,否则可能影响档案提取。

准备好调档函后,还需准备其他相关材料。常见的材料有单位介绍信,用于证明提取档案人员的身份和任务;提取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等,以核实其身份。不同地区和存档机构可能要求的材料有所不同,所以在去之前最好先电话咨询清楚。

携带调档函和相关材料前往个人档案的存档机构。存档机构一般包括学校、人才交流中心、原工作单位等。到达后,将材料提交给存档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工作人员会仔细核对调档函的真实性、有效性,以及相关材料是否齐全。

审核通过后,存档机构会对档案进行整理和密封。档案必须密封完好,以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单位提取人员与存档机构办理档案交接手续,双方签字确认档案已成功提取。在整个过程中,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和流程操作,确保档案提取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九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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