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致骨折后逃逸,最好的处理方式是立即主动投案自首,积极配合警方调查,对伤者进行全力救治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撞人致骨折后逃逸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若逃逸行为导致伤者因未及时救治而加重伤情,甚至死亡,逃逸者将面临更严重的刑事处罚。
主动投案自首是非常明智的选择。自首在法律上是一个从轻处罚的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在撞人骨折逃逸的案件中,主动投案表明行为人有认罪悔罪的态度,司法机关在量刑时会予以考虑。
积极配合警方调查也是至关重要的。要如实向警方陈述事故发生的经过,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发时的具体情况等。配合警方进行现场勘查、检验鉴定等工作,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这有助于警方准确认定事故责任。
对伤者进行全力救治并承担赔偿责任体现了行为人的担当。撞人骨折后,伤者需要及时的医疗救治来恢复健康。逃逸者应当承担起相应的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赔偿责任。积极履行赔偿义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伤者的损失,也可能获得伤者及其家属的谅解,这在司法实践中对量刑也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撞人骨折后逃逸后,主动投案、配合调查、救治伤者和承担赔偿责任是最好的处理方式,既能减轻法律后果,也能体现对他人生命健康的尊重和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