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个孩子离婚时抚养权的判定需综合多方面因素,一般会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可能会一方抚养一个,也可能两个都归一方抚养。
在离婚案件中,确定2个孩子抚养权归属时,法院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若父母双方能就孩子抚养权问题达成协议,且该协议不损害孩子的合法权益,那么法院通常会尊重双方的意愿。例如,父母协商一致,一方抚养一个孩子,这种情况下法院会予以认可。
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更需要母亲的照顾和关怀。但如果母亲存在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等法定情形,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会予以支持。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法院会考虑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稳定的经济收入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抚养能力,包括是否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陪伴孩子成长;居住环境,良好的居住环境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有益。同时,若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或者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等情形,在争取抚养权时会更有优势。
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更清楚自己愿意和谁一起生活。
如果存在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者对孩子有虐待、遗弃等行为,那么这一方在争取抚养权时通常处于不利地位。法院会从孩子的利益出发,综合各种因素来确定2个孩子的抚养权归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一条
民事主体行使权利时,应当履行法律规定的和当事人约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