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公证流程一般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出具公证书这几个主要步骤。
申请环节。当事人需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在申请时,要提交相关材料,通常包括赠与人和受赠人的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赠与合同文本,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赠与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价值等内容;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证明,比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等。如果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受理阶段。公证机构会对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若材料齐全、符合要求,公证机构会予以受理,并向当事人发送受理通知单,告知当事人已受理该公证申请,同时会确定公证费用的金额。
审查是关键的一步。公证机构会全面审查赠与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会核实赠与人和受赠人的身份信息,确认其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审查赠与财产的权属情况,确保赠与人对赠与财产拥有合法的处分权;还会审查赠与合同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违背公序良俗。公证员可能会通过询问当事人、调查核实等方式来获取相关信息。
出具公证书。经过审查,若赠与合同符合公证要求,公证机构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能够证明赠与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当事人在收到公证书后,应妥善保管,以备日后需要。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公证机构在具体操作流程和要求上可能会存在一定差异,当事人在办理赠与合同公证前,可以先向当地的公证机构进行详细咨询。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