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遗产第一顺位继承人一般均等分配遗产,但存在特殊情况时可以不均等分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在法定继承中,通常遵循均等分配的原则。也就是说,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例如,被继承人去世后,其遗产有一套房产和若干存款,第一顺位继承人有配偶、父亲、母亲和一个子女,那么在没有特殊情况下,这四人对房产和存款应平均分配。
在实际分配过程中,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可以导致不均等分配。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比如,某一继承人因残疾丧失劳动能力,在分配遗产时就需要适当多分一些,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如果某一子女长期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在日常生活中对被继承人的饮食起居等方面照顾较多,那么在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比如,有的子女有能力赡养父母,但却对父母不管不顾,在分配遗产时就可能少分甚至不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第一顺位继承人之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分配方案。例如,各继承人考虑到彼此的经济状况、对被继承人的付出等因素,自愿达成不均等分配的协议,这种情况下也是合法有效的。遗产第一顺位继承人分配遗产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