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只是被冤枉肇事逃逸,被冤枉者不会受到处罚。但如果是有人故意捏造事实冤枉他人肇事逃逸,可能涉嫌诬告陷害罪,会根据情节轻重受到相应刑事处罚;若情节较轻,也可能面临治安管理处罚。
对于被冤枉肇事逃逸的人而言,在经过调查核实,确定其没有实施肇事逃逸行为后,不会受到针对肇事逃逸的处罚。因为法律是公正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只有确实存在违法犯罪行为才会被依法处理。
而对于故意冤枉他人肇事逃逸的行为,如果达到了一定的严重程度,就可能构成诬告陷害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这里的“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捏造的犯罪事实情节严重、诬陷手段恶劣、严重影响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或者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等情况。
如果冤枉他人肇事逃逸的行为情节较轻,尚未达到刑事犯罪的标准,那么可能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既保护被冤枉者的合法权益,也会对故意诬陷他人的行为进行制裁,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正常的法律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四条
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