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扣车时可能会扣证,也可能不扣证,这取决于具体的违法情形和执法需要。
在交通执法过程中,交警扣车和扣证是依据不同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决定的。
存在仅扣车不扣证的情况。例如,当车辆存在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携带行驶证等情况时,交警通常会依法扣留车辆。但如果驾驶人的驾驶证不存在问题,且没有其他需要暂扣驾驶证的违法行为,交警一般不会扣留驾驶证。因为这种情况下主要是车辆相关证件的缺失,而驾驶人的驾驶资格本身并无问题。
也有扣车同时扣证的情形。当驾驶人出现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时,交警可能会同时采取扣车和扣证的措施。比如,驾驶人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同时,交警也会依法扣留涉事车辆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又如,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交警会扣留其驾驶证,并对其处以罚款、拘留等处罚,同时也会扣留事故车辆进行勘查、鉴定等工作。
当驾驶人驾驶的车辆达到报废标准,或者存在非法改装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况时,交警不仅会扣留车辆,还可能会因为驾驶人的这种违法行为而扣留其驾驶证。因为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交通安全法规,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交警扣车是否扣证要根据具体的违法事实和法律规定来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