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赡养老人起诉书通常应包含标题、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结尾等部分内容。
标题:一般为“民事起诉状”,写在文书第一行正中位置。
原被告信息:要分别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况。原告通常是需要赡养的老人,需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址、联系方式等。被告是负有赡养义务却未履行的子女,同样需写明上述基本信息。这部分内容能让法院明确诉讼当事人的身份。
诉讼请求:清晰、具体地列出原告希望通过诉讼达到的目的。比如,要求被告支付赡养费,需明确赡养费的具体金额及支付方式(按月支付、按年支付等);要求被告定期探望老人等。诉讼请求应当合理合法,具有可操作性。
事实与理由:这是起诉书的核心部分。事实部分要详细叙述被告不赡养老人的具体情况,如多长时间未支付赡养费、多久未探望老人等。理由部分则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阐述被告的行为违反了哪些法律条款,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义务的规定等,说明原告提出诉讼请求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如果有相关证据支持诉讼请求,如医疗费用票据、证人证言等,要在此部分列出。写明证据的名称、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所,以便法院进行调查核实。
结尾:写明致送的人民法院名称,一般格式为“此致[具体法院名称]”。然后由原告签名,并注明起诉的具体日期。
以下是一个简单的示例:
民事起诉状
原告:张三,男,[具体年龄]岁,汉族,住[具体住址],联系方式:[电话号码]。
被告:李四,男,[具体年龄]岁,汉族,住[具体住址],联系方式:[电话号码]。
诉讼请求:
1. 判令被告每月向原告支付赡养费[X]元。
2. 判令被告每两周探望原告一次。
事实与理由:
原告系被告之父,原告年事已高,体弱多病,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被告作为原告之子,有赡养原告的义务,但被告长期以来未支付任何赡养费,也很少探望原告,导致原告生活陷入困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因此,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
证据和证据来源:
1. 原告的病历,证明原告身体状况不佳。
2. 邻居王五的证言,证明被告很少探望原告。王五住[具体住址]。
此致
[具体法院名称]
起诉人:张三
[起诉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