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六个月离婚,一般情况下孩子会归母亲直接抚养。
在法律层面,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判定有明确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孩子六个月大,通常处于尚需母乳喂养、对母亲的依赖程度较高的阶段,从保障婴儿的健康成长和基本权益出发,法律倾向于将抚养权判归母亲。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在所有情形下孩子都会归母亲。如果母亲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孩子也可能会判给父亲。比如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母亲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的,在这些情况下,父亲请求直接抚养,人民法院会予以支持。
如果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也会尊重双方的意愿,准许孩子由父亲抚养。
在实际的离婚案件中,抚养权的判定是一个综合考量的过程。法院会从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除了上述法定情形外,还会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背景等因素,以确保孩子能够在一个稳定、健康的环境中成长。所以,即使孩子六个月大,在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