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伤赔偿起诉期限一般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存在特殊情况,如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适用一年诉讼时效的规定已废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打伤赔偿的案件中,通常从受害人知道自己被打伤且明确侵权人是谁时起算诉讼时效。比如,在打架事件发生后,受害人当时就知道自己身体受伤且清楚是何人所为,那么诉讼时效就从受伤之日开始计算三年。
需要注意的是,曾经民法通则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但民法典施行后,该一年的特殊诉讼时效规定已废止,统一适用三年的普通诉讼时效。
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存在一些法定的事由,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例如,受害人向侵权人提出赔偿要求,或者侵权人同意履行赔偿义务等,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还有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况,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法定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所以,打伤赔偿起诉期限一般为三年,但要关注诉讼时效的中断、中止等情况,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能通过诉讼得到有效维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