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离婚后户口可以选择回迁原籍、自立门户、留在原地等方式办理,具体流程会因不同情况而有所差异。
首先需要明确,外地人离婚后户口的处理方式有多种,下面为你逐一介绍相关办理情况。
回迁原籍:这是很多人会选择的方式。一般需要原籍所在地的相关部门同意接收,比如要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所需材料通常包括本人身份证、离婚证、原籍户口本等。拿到准迁证后,携带准迁证、身份证、离婚证以及现户籍所在地的户口本到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派出所会出具户口迁移证。再持户口迁移证和相关材料回到原籍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自立门户:在符合当地自立门户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办理。不同地区对于自立门户的要求不同,有的地方要求有独立的房产,有的还会对经济收入等方面有一定要求。办理时,需要向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提交身份证、离婚证、房产证明等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就可以办理新的户口本,从而实现自立门户。
留在原地:如果离婚后暂时没有合适的落户地点,也可以选择将户口留在原地。这种情况下,只需要在办理离婚手续后,携带离婚证等相关材料到户籍管理部门对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进行变更即可。
需要注意的是,各地的户籍政策存在差异,具体的办理流程和要求应以当地户籍管理部门的规定为准。在办理户口迁移等手续前,最好先咨询当地派出所,了解详细的办理信息,准备好所需材料,以确保办理过程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