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中贷款房产的处理方式需根据多种情况而定,一般可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判决。若房产为一方婚前贷款购买,婚后共同还贷,通常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给予另一方补偿;若为婚后共同贷款购买,一般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在离婚纠纷里,贷款房产的处理是较为复杂且关键的问题。若房产是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双方无法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例如,男方婚前支付首付购买一套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可能归男方所有,但男方需对女方就共同还贷部分及房产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若房产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一般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通常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分割方式可以是双方竞价取得房屋所有权,由取得房屋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也可以将房屋拍卖、变卖,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如果涉及父母出资参与购买贷款房产的情况,处理方式会更加复杂。若一方父母在婚前出资支付首付,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若婚后一方父母出资,没有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离婚纠纷中贷款房产的处理需要综合考虑购房时间、出资情况、产权登记等多种因素,以公平合理地解决房产分割问题。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当事人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