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再婚生的孩子算一胎还是二胎,在内蒙古并不是简单一概而论,需要结合夫妻双方再婚前的生育情况来确定。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相关规定,对于生育子女数的认定有明确规则。
如果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那么再婚后生育的第一个孩子自然算一胎。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就如同初次组建家庭生育子女一样,按照生育一胎的相关政策来进行生育登记等事宜。
若再婚夫妻中一方再婚前已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再婚前未生育,再婚后生育的孩子则算二胎。例如,男方之前有过一个孩子,离婚后与未曾生育过的女方再婚,他们再婚后生育的孩子就属于二胎范畴。此时,在办理生育相关手续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之前孩子的出生证明、离婚证等,以证明双方的生育情况。
要是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的孩子算三胎。这种情形下,生育政策的适用和手续办理更为复杂。因为涉及到双方之前的生育历史,相关部门会严格审核夫妻双方的生育情况证明等材料。
在内蒙古判断离婚后再婚生育的孩子算几胎,关键在于夫妻双方再婚前的生育状况。准确的判定对于夫妻合法合规生育以及享受相应的生育政策福利至关重要。夫妻在准备生育前,应当详细了解当地的计划生育政策,并及时到当地的卫生健康部门咨询和办理相关生育登记手续,以确保生育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