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财产和债务的分配需区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债务还是一方个人财产债务。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共同财产债务一般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首先明确财产和债务的性质是关键。对于财产而言,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仍归该方所有。根据法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都属于个人财产。这些财产在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而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按照协议进行分配。例如,双方可以约定将房产归一方所有,获得房产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若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则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在一方存在出轨等过错行为时,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适当倾向于无过错方。
关于债务,同样要区分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负的债务,以及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属于个人债务,由债务人自己承担。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