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要拒绝支付赡养费,需证明存在法定可免除给付义务的情形,如子女确实无能力支付等,若无法定情形而拒绝支付,被赡养人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要求支付,而拒绝方可能面临法律后果。
从法律规定来看,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但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子女可以拒绝支付赡养费。根据相关法律和司法实践,如果子女本身存在严重的经济困难,比如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确实没有能力支付赡养费,这种情况下可免除给付义务。不过,要证明自身属于这种情况,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如医院的诊断证明、劳动能力鉴定报告、收入证明等。
如果不存在法定的可免除给付义务的情形,而子女拒绝支付赡养费,被赡养人有多种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被赡养人可以先尝试与子女进行协商,以亲情和道德为出发点,沟通赡养费用的支付问题,尝试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如果协商不成,还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比如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等进行调解。这些组织具有一定的调解能力和公信力,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双方的矛盾,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若协商和调解都无法解决问题,被赡养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被赡养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与子女的亲属关系证明、自身生活困难需要赡养的证明等。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如果子女仍然拒绝执行判决,被赡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子女的银行存款,扣留、提取子女的收入等。
对于拒绝支付赡养费且无正当理由的子女,不仅可能面临民事法律责任,还可能在社会道德层面受到谴责。所以,在考虑拒绝支付赡养费时,一定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道德压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