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债务人没有钱和资产,起诉依然是有必要的。起诉后获得生效判决,可通过强制执行措施对债务人进行约束,若后续其有财产可随时恢复执行,同时也可避免债权超过诉讼时效。
起诉具有多方面的重要意义。虽然债务人当下没有钱和资产,但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能借助法律程序来确定债权债务关系。法院会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该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一旦获得胜诉判决,就相当于为债权加上了一层法律保障。
在诉讼过程中,即使债务人没钱没资产,也不能放弃调查其可能存在的隐藏财产。债权人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进行调查,例如查询债务人的银行账户流水,看是否有资金往来异常的情况;了解债务人的工作情况,判断其是否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还可以调查债务人是否有对外的债权等。
拿到生效判决后,若债务人仍不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一系列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债务人的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债务人的其他财产等。即便目前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也会将债务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这会限制债务人的高消费行为,比如不能乘坐飞机、高铁,不能在星级以上酒店住宿等,从而促使其想办法履行债务。
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会对债务人进行定期查控。一旦发现债务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会立即采取执行措施。而且,债权人自己也应持续关注债务人的财产状况,若发现其有新的财产线索,要及时向法院提供。
起诉还能起到中断诉讼时效的作用。根据法律规定,债权是有诉讼时效的,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债权人可能会丧失胜诉权。而起诉可以使诉讼时效重新计算,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所以,即便债务人没钱没资产,也不应轻易放弃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