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迁落户口通常需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基本材料,此外不同迁移情况还需其他对应材料。
婚迁落户口是指夫妻双方因结婚,一方将户口迁移到另一方户籍所在地的行为。在办理婚迁落户时,需要准备一系列材料。
基本材料。身份证是证明个人身份的重要证件,夫妻双方都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以确认身份信息。户口簿则是反映家庭户籍情况的重要文件,迁移方和接收方都要提供各自的户口簿,用于核实户籍信息。结婚证是证明夫妻关系的关键凭证,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以此证实双方的婚姻关系合法有效。
除了上述基本材料外,根据不同的迁移情况,还需要提供其他材料。如果是农业户口迁到非农业户口,可能需要提供村委会同意迁出的证明,这是因为农业户口涉及到农村集体权益等问题,需要村委会对户口迁出情况进行确认。而如果是非农业户口迁到农业户口,除了村委会同意接收的证明外,可能还需要提供土地承包合同等相关材料,以证明迁移方与农村集体之间存在一定的权益关联。
有些地区可能还要求提供落户申请,在申请中要详细说明迁移的原因、落户地址等信息。部分城市为了进行人口管理和信息统计,可能会要求提供近期的免冠照片。
不同地区的户籍政策存在差异,具体所需材料可能会有所不同。在办理婚迁落户前,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以确保准备齐全所有必要的材料,顺利完成户口迁移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