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失业金的条件指的是失业人员要领取失业保险金所必须满足的一系列规定情形。只有达到这些条件,才具备申领失业金的资格。
失业保险金是为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而设立的一项社会保障待遇。根据相关规定,领取失业金需满足以下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这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相对等的原则,要求参保人在就业期间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一定期限后,才能够在失业时享受相应的待遇。缴费满一年是一个基本的门槛,只有达到这个标准,才具备领取失业金的初步资格。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这意味着失业并非是由本人主动辞职等主观意愿导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形包括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用人单位裁员、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等原因解除合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等。只有是被动失去工作,才符合领取失业金的这一条件。
失业人员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进行失业登记是为了让就业服务机构掌握失业人员的情况,以便为其提供相应的就业服务和帮助。而有求职要求则表明失业人员有重新就业的意愿和行动,并非是故意依赖失业金生活。例如,失业人员需要定期到就业服务机构报到,接受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只有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失业人员才能够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以缓解失业期间的经济压力,保障基本生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