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没有证据拘留一般不能超过24小时。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没有证据的拘留情况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这一规定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防止公安机关随意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如果在24小时内,公安机关没有收集到足够的证据证明被拘留人存在犯罪事实,那么就应当立即释放被拘留人。这里所说的证据,是指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的相关材料,比如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
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拘留时间可能会有所延长。例如,如果公安机关认为需要对被拘留人进行进一步的侦查,并且符合法定的延长条件,经过相关审批程序后,可以延长拘留时间。但这种延长也是有严格限制的,一般情况下,延长后的拘留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7天。
需要强调的是,延长拘留时间必须有合理的理由和充分的证据支持,并且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如果公安机关违反法律规定,超期拘留公民,被拘留人及其家属有权要求公安机关立即释放,并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警察没有证据拘留一般不能超过24小时,这是保障公民人身自由权利的重要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必须严格遵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