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违约不租房了,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有约定和法定两种。若合同中有明确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按约定执行;若没有约定,则根据实际损失来确定赔偿金额。
在租房过程中,涉及到房主违约不租房的情况,违约金的计算要遵循一定规则。
有约定的情况当租赁合同中对于房主违约不租房的违约金有明确约定时,应按照合同约定来执行。例如,合同中写明若房主提前收回房屋,需支付租客相当于两个月租金的违约金,那么房主就需要按照这个约定支付给租客相应金额。这种约定是基于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的意思自治,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应当遵守。
无约定的情况如果合同中没有对违约金作出约定,那么就需要根据租客的实际损失来确定赔偿金额。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可能是租客为了寻找新的住所而额外支出的费用,如搬家费、临时住宿费等。间接损失可能是因为更换住所给租客带来的工作、生活上的不便而导致的经济损失,例如因新住所距离工作地点变远而增加的交通费用等。不过,间接损失的确定相对复杂,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增加。所以,即使合同中有约定违约金,若与实际损失相差过大,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调整。在遇到房主违约不租房的情况时,租客应保留好相关证据,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