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闯红灯撞人成植物人一般会判定为交通肇事罪,且可能会被认定为具有“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在量刑上会相对较重。同时,肇事者还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从刑事法律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这个案例中,肇事者醉驾闯红灯的行为明显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撞人致其成为植物人,通常属于重伤的严重后果。而醉驾本身就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闯红灯更是加剧了危害的程度,这种情况下一般会构成交通肇事罪。
关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虽然这里撞人成植物人不属于上述列举的明确情形,但结合醉驾、闯红灯等恶劣情节,司法实践中也可能会认定为具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从而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量刑。
从民事角度而言,肇事者需要对受害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由于受害者成了植物人,后续还会产生长期的护理费用、康复费用等。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和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